吊白塊檢測儀簡述“吊白塊”事件為何屢禁不止? 政府部門的規章和國家的法律早已有規定,為什么食品中摻吊白塊的案件還時有發生呢?歸結起來原因主要有:一是違法者無視法律法規規定和消費者人身安全,片面追求吊白塊在食品加工中具有漂白、增色、改善食品口感及防腐等作用。二是確有少數個體食品加工者誤認為吊白塊是傳統的食品添加劑,在加工食品過程中盲目添加。三是部分食品生產銷售企業對進貨把關不嚴使用一些含“吊白塊”的原材料加工食品或直接銷售含有吊白塊的食品。
政府部門已制定規章加強源頭監管
原國家質檢總局早在2002年7月,就出臺了《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氫鈉甲醛(吊白塊)產品的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同年10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了吊白塊生產者、分裝者、銷售者、使用者的責任,加強吊白塊生產、分裝、經銷、使用環節的全過程執法監督管理。一是明確了相關企業要建立登記備案制度。二是加強了對產品包裝和標簽標識的管理。三是銜接運用法律,加大對吊白塊流入食品生產加工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什么是“吊白塊
“吊白塊”是一俗名,也叫吊白粉或雕白塊(粉),化學名“次硫酸氫鈉甲醛”,由鋅粉與二氧化硫反應成低亞硫酸鋅,再以甲醛和鋅粉作用后,在真空蒸發器濃縮,凝結成塊而制得。“吊白塊”呈白色塊狀或結晶粉粒狀,溶于水,主要用于印染工業作拔染劑,在常溫下較為穩定,在60C以上開始分解出有害物質,高溫1200度可分解產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等有害氣體。
食品中為什么不能加吊白塊?
醫學專家指出,人食用吊白塊食品后可引起過敏、腸道刺激等不良反應,嚴重者可產生中毒,腎臟、肝臟受損等疾病。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吊白塊被排除在法定食品添加劑之外。1988 年3月,國務院有關部門曾明文禁止在糧油食品中使用吊白塊等非食用添加劑。我國相關法律,如《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對食品中嚴禁使用對人體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明文規定,《刑法》更是明確了嚴厲的處罰。《刑法》第144條規定: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兩倍以下罰金.....